扎緊籬笆 遠離風險——淺談貿易融資風險控制
2008年上半年,國內商業銀行表內外貿易融資投放呈現出逆勢爆發式增長,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所潛藏的風險不容忽視。最近發生的許多案例為銀行敲響了警鐘。筆者認為,當前形勢下要重點關注三類業務,在四個方面加強防范。
關注三類業務
所謂三類業務是指:出口裝運前融資(如打包貸款,出口訂單融資)、遠期信用證、進口押匯(如信托收據貸款、海外代付)。通過長期數據統計分析,在調控趨緊的情況下,以上三類業務往往是貿易融資不良的高發區和重災區。通常貿易融資被認為風險較低主要是由于具備較高的自償性,而這三類產品有共同的特點,就是自償性較低,容易被挪用,對貸后管理要求高,對借款人的信用和其他擔保依賴性高。對于出口裝運前融資來說,由于出口企業尚未履行交貨義務,即使已經拿到正本出口信用證,但能否出口交貨仍存在不確定性。由于獲取貿易融資相對容易,有些企業遇到資金困難經常會與境外企業協商,由境外企業開來并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出口信用證向銀行申請打包貸款。貸款一旦發放就會被挪做它用,銀行則喪失了收匯還款來源。有些信譽不良的客戶履行出口交貨義務后,還會將出口交單交到其他銀行而逃避收匯還款,達到多重融資(DOUBLE FINANCE)的目的。類似案例屢見不鮮。所以對于信用證只能認定可能存在一筆出口貿易,其本身對打包貸款并沒有任何擔保效力。遠期信用證和進口押匯的風險主要在于,一般情況下銀行放單后很難掌控進口貨權/貨物;如果缺乏對貨物使用銷售過程的有效監管機制,融資本身將失去自償性,并完全依賴客戶的自有周轉資金還款。如果對遠期信用證的期限控制不慎,還會使進口企業有機會套現,一旦挪做它用將帶來風險。
關注四個方面的潛在風險
目前受調控影響較深的行業已形成資金需求的洼地。在流動性過剩呈現典型的結構性過剩的情況下,中小民營出口制造企業面臨資金的極度短缺。國家已開始關注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調控政策有可能對此進行微調。但結構性過剩矛盾扭轉以前,仍必須防止短期貿易融資出現流貸化及流貸化以后被直接或間接挪用到調控敏感行業所導致的風險失控。目前有必要關注四個風險因素:
首先,關注融資申請人、關聯公司或擔保方的經營范圍是否涉及過熱行業或高風險行業。如企業涉及房地產投資、房地產中介、證券期貨投資,利用高新技術名義進行高風險投資,從事民間借貸,或從事其他與主業無關且受本輪宏觀調控影響嚴重的行業投資,往往會因為資金鏈緊張或從事投機型交易,在客觀上存在挪用資金的誘因;同時對于那些公司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一年,主營業務不突出,無主打產品,業務人員無進出口貿易從業背景的貿易融資也應重點關注。這方面需要銀行對授信客戶的經營狀況和融資用途進行仔細排查梳理,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或早退出。在這個時期“了解你的客戶”(KYC)就顯得更加重要。最近發生的中盛糧油事件就值得大家認真思考。
其次,關注涉及大宗商品進口的遠期信用證異常交易。目前一些從事有色金屬、化工原料、糧油等大宗商品進口的公司,以開立遠期信用證方式結算,同時存在進口商品價格與國內價格倒掛現象。表面上看進口越多虧損越大,實際上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大宗商品變現快的特點,將進口商品迅速銷售變現,在銀行遠期證承兌到期以前套取現金,而承擔的直接價格損失則相當于融資的財務費用。據有關方面調查,2008年上半年利用銅、鋅等有色金屬進行融資性進口套現的情況非常普遍。由于價差不同,最近以來,鋅已經成為取代銅以后最大的融資工具,部分民營生產企業超量進口PTA并在國內低價拋售套現的事例也時有報道。上述融資性進口套現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于套現后資金往往被挪用作流貸使用,甚或為了追逐暴利而投資于高風險項目,或發放高利貸。對此一定要了解企業進口原料數量是否明顯超出企業自身的正常需求,期限與生產周期是否匹配,大額遠期信用證進口是否有實際貨物到港或通關,貿易背景是否真實等問題。
第三,關注利用轉口貿易套取銀行信貸資金。轉口貿易背景一般難以核查,所以經常成為逐利資金進出國門的“合法”通道,或被不法企業用來洗錢。銀行要防止不法企業利用轉口貿易開立虛假貿易背景的遠期信用證,利用銀行承兌在境外套現,再以虛假出口方式將資金轉入境內,追逐高風險的資本回報。不法企業的資金鏈一旦斷裂,開證行將被動墊款。類似情況在上世紀90年代曾經風行一時,并導致境內銀行損失慘重。目前,已出現轉口貿易與保稅區貿易相結合的方式,利用貨物在保稅區與境外之間轉移缺乏監管的漏洞,套取銀行資金或掩護逐利資金進出境。在這些所謂的“保稅區轉口貿易”過程中,貨物往往存放于保稅區內倉庫不發生實際轉移,形式相當隱蔽。這類虛假背景的遠期信用證潛伏的風險相當可怕,一旦投資出現損失,資金鏈斷裂,銀行融資風險將失控,歷史悲劇將可能重演。
第四,關注調控影響,注意企業循環擔保的風險。本輪調控中規模較小的、出口產品附加值和技術含量較低的出口加工企業受影響更深,經營非常困難。如一些韓資出口加工企業因此頻頻發生半夜逃逸事件,給銀行融資造成嚴重后果。應對這方面問題,銀行要格外警惕出口企業循環擔保和關聯擔保的風險,防止擔保鏈條上因某一個企業出現問題導致資金鏈斷裂,使本應“快進快出”的短期貿易融資成為調控的犧牲品;要通過排查梳理,及時退出一批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差的出口加工企業;要有進有退,在融資品種選擇上要盡量以出口發貨后融資為主,嚴格控制出口裝運前融資和進口貨到后融資,必須發放的要落實好擔保,防止出口企業發生整體信用風險造成損失。
除此以外,要控制貿易融資業務風險,還須把握好貿易融資風險控制的三個基本要素,那就是:真實貿易背景、控制貨權/貨物/交易資金、控制合理融資期限。以上三個基本要素體現了貿易融資的典型特征。控制好以上三個基本要素,可以使貿易融資發揮交易過程管理的優勢,有效避免虛假貿易套取資金風險,有效避免貿易融資被流貸化的風險。失去以上三個基礎條件將背離其貿易融資的本質,銀行將失去對單筆交易的風險控制能力,轉而承擔客戶的整體信用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注重客戶的違約概率和擔保的風險緩釋能力。
目前貿易金融在國內正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在環境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需要對風險保持足夠的警惕。只有未雨綢繆,早把籬笆扎緊,才不會在大潮退去后面臨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