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養老制度并軌嘗試 農民市民都一樣?
時間:2013-3-22 12:02:14 | 信息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發布者:admin
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其官網公布的《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將《廣東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簡稱“新農!保┖汀稄V東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簡稱“城居!保﹥身椫贫群喜ⅰ 根據《辦法》,原參加新農保和城居保人員統一并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連帶賬戶資金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過往繳費年限累計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已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領取養老保險的人員,按《辦法》規定繼續領取。尚未到達年齡的,按其原參加制度的規定年限繳費,年滿60周歲后,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辦法》提出,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終身支付;A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參照《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執行。個人賬戶儲存額發放完后,由統籌區人民政府負責按照原標準繼續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 另外,在繳納養老保險費方面,《辦法》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20元至36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可以按年、按季度或按月繳費的方式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只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繳費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等情況適時調整。 對此,廣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分檔次繳費適合該省區域發展差異、不同經濟收入水平參保人的實際需要。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部分農村中青年居民參保積極性并不高。對此,《辦法》也建立了激勵機制,鼓勵城鄉居民特別是中青年居民早參保、長繳費和持續參保繳費——“參保人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繳費每超過1年每月加發3元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珠三角地區由市、縣(市、區)財政負擔;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由省財政負擔50%! 這在廣東省一位研究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的專家看來,是政府部門正在試圖為“碎片化”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一條彌合的通道。 他指出,財政收入多年居全國第一的廣東,省先嘗試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是因為兩者在資金籌集、待遇發放等方面采用了相同的政策設計,只是考慮到城鄉經濟發展差異而設計了差異化的繳費等級。這已經突破了戶籍的束縛,并可以視為同一制度內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 在后續的制度設計上,他強調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保之間的有效銜接。 [ 21世紀經濟報道 鐘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