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中國應確定合理宏觀稅負水平
時間:2013-5-20 15:29:52 | 信息來源:路透 | 發布者:admin
* 財稅改革頂層設計很關鍵,先明確宏觀稅負水平
* 稅負高低應與與經濟發展及政府支出相匹配
* 稅制結構和稅種稅率調整逐步推進
路透北京5月20日 - 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是否適當屢屢引發爭議。面對迫切推進的財稅體制改革,國家稅務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原所長劉佐認為,改革頂層設計首先要確定宏觀稅負水平,即確定政府該拿多少錢,民眾對稅負的承受能力。
劉佐在接受路透專訪時就稱,確定宏觀稅負水平時要將政府的全部收入,不僅包括公共財政中的稅收和非稅收入,還要考慮政府性基金等其它三類收入納入統籌考慮,以及財政支出和經濟發展的匹配度等,再進一步完善稅制結構和主要稅種。
“現在的財稅改革比過去可難多了,要統籌考慮政府的全部收入,同時要和財政支出綜合考慮。”劉佐稱,因此改革的頂層設計很重要,就像蓋樓房,要有總的設計圖,計劃蓋多高,樓層的結構如何,每個房間如何布置等等,如果頂層設計沒搞好,后面的改革就很難推進。
他提到,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要與政府支出規模,其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水平以及經濟發展相匹配,同時要顧及稅務機關的征管能力,國民納稅意識等,因此設計宏觀稅負水平是一個很大的工程,而不僅僅是數據的簡單調整。
“現在民眾對財稅改革的參與意識很強,改革方案也需要一個征詢民意,民眾參與的過程。”劉佐稱。
他提到,發展中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大多在10%至30%之間,但中國在這方面的爭論一直比較大,若按財政部的口徑近年來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為19%左右,而研究機構和民眾的感受往往是稅負很重。
他進一步解釋,造成這種認知差異的原因雖與統計口徑不同有關,如官方的宏觀稅負統計口徑中并不包括稅收之外的其它政府收入。但事實上,中國政府的收入卻遠不止稅收,還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國有 資本經營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且每年這方面的收入并不少。
根據財政部2013年預算報告,公共財政收入(12.66萬億元人民幣)+中央政府性基金(3,619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011億)+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28萬億),四項加起來達16.4萬億元,約占2012年中國GDP總量51.9萬億的32%。
國際上通常以一定時期(如一年)政府集中的稅收總量或稅收和非稅收入總量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來測算、衡量一個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
面對外界對中國宏觀稅負高的指責,中國財政部曾屢次表態稱,從國際比較來看,中國目前的宏觀稅負水平并不高。
去年底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宏觀經濟運行報告2012》稱,中國宏觀稅負呈現逐步上升趨勢,中小口徑的宏觀稅負缺口逐漸拉大。
社科院的這份報告分別采用中小宏觀稅負口徑做了縱向對比,其中,小口徑的宏觀稅負只體現稅收對GDP的比例,不含其他行政性處罰的費用、款項,中口徑宏觀稅負則體現財政收入對GDP的比例,不僅包括了稅收,也含有罰金、費用等其他行政收入。
結果顯示,2000年小口徑的宏觀稅負與中口徑宏觀稅負分別為12.7%和13.5%,而2011年,小口徑的宏觀稅負為19.0%,中口徑的宏觀稅負水平為22.0%,兩種口徑的宏觀稅負都有明顯的上升。
**完善稅制結構和稅種**
劉佐表示,在確定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的前提下,應當根據中國經濟發展的現狀,完善稅制結構,如貨物和勞務稅,所得稅等所占比重如何調整,同時抓緊完善主要稅種。
他提到,中國目前貨物和勞務稅的比重約為60%,所得稅約為30%。隨著經濟發展水平提高,貨物和勞務稅的比重會下降,所得稅的比重會提高。同時,稅制改革需要加快,促進降低貨務和勞務稅的比重,提高所得稅的比重。
“主要稅種的完善需要同步推進,從目前看比較急的是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步伐應該加快,這項改革涉及中央地方的財力分配等問題,雖然阻力很大,但是相較中國推進改革的大局,這都是小問題。”劉佐稱。
中國已宣布將從今年8月1日將營改增的試點推向全國,預計全年減收規模為1,200多億元人民幣,全部推開“營改增”后全年預計可減稅約兩三千億元。
營(業稅)改增(值稅)是中國政府結構性減稅的重要內容。中國新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此前表示,下一步將不再進行地區試點,而是分行業在全國推開,力爭年底或明年初出臺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的營改增方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