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出臺3個“辦法”優化投資環境 引資人最高獎勵500萬
金黔在線訊 昨日,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貴州省優化投資環境考評暫行辦法》、《貴州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貴州省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暫行辦法》的內容及實施情況。其中,《貴州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單個項目,最高引資獎勵500萬元。
投資環境,
百分制考評
《貴州省優化投資環境考評暫行辦法》對考評總要求、考評對象、考評內容、考評方式等多方面作具體說明。
考評內容主要包括“政府重視程度”、“行政服務效能”、“政策法治環境”、“營造投資氛圍”、“社會服務環境”、“投訴環境”6個方面20個子項。主要通過用定性指標定量化的方式,采用100分制,由半年考核評價、年末考核評價和隨機考核評價等組成。
對年度考核結果達到85分以上的市(州),要給予表彰,并作為組織部門考核任用領導干部的參考依據之一;60分及以下的(不含60分)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連續兩年年度考評結果為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要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和談話;對連續3年年度考核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要適時對相關領導進行崗位調整。
以此對各市(州)、縣(市、區、特區)的投資環境進行考評,其目的在于真實了解投資企業所在地的投資環境情況,體現政府服務職能,促進投資環境的改善。
單個項目,
最高獎勵500萬
《貴州省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規定,將獎勵為招商項目引進工作做出實質貢獻,并經確認的引資人。引資人包括商會、協會、專業機構、辦事機構等法人組織或其他機構及自然人。公務員和黨員干部在招商引資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按照公務員和黨員干部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獎勵條件:凡申請政府獎勵的招商項目必須同時滿足下列11個條件。
項目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政策、環保要求、不屬于禁止類或限制類產業項目;必須是省、市(州)、縣(市、區、特區)招商引資項目庫中的項目;項目引進資金系引入省外(國外,境外)資金;在省內注冊、建設、經營、納稅的招商引資產業項目。基礎設施(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房地產、煤礦項目等不屬于獎勵范圍;已經通過竣工驗收,正式投產經營的招商引資項目;
申領獎勵的項目,應是正式投產運營一年內的項目;產業類項目引資金額必須在2000萬以上;凡超出項目備案或項目核準文件規定的建設期限、項目合同規定的資金到位的最后期限的項目,對引資人不再予以獎勵;BT模式和捐資項目,不屬于獎勵范圍;項目引資人未收取項目投資方或資金接受方傭金;項目無其他糾紛爭議的。
獎勵標準:第一產業、第三產業類項目,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以獎勵;第二產業類項目,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以獎勵;單個項目,最高引資獎勵500萬元。
對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國內500強企業、國內民企500強企業,另外再一次性給予30萬到5萬元的獎勵。
服務中心,
受理代辦事項
另外,《貴州省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暫行辦法》明確代辦的服務原則、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機構等。主要為投資企業代辦投資項目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和相關公共服務事項。
對符合產業導向的利用外資和境內省外的招商引資項目,從項目立項到項目開工、投產全過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供電、供水、消防、排水、通訊、網絡等公共服務事項,投資者均可委托代辦服務中心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并可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全程代辦或部分代辦,特殊情況也可以申請延伸代辦服務。
在省、市、縣三級投資促進機構和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設立利用外資和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中心,受理招商引資項目代辦事項。
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全程跟蹤服務”,讓投資項目盡快開工,早投產、早見效。
以上3個《辦法》已于今年10月12日實施。3個《辦法》的出臺,將在全省營造更加良好的“親商、安商、愛商、敬商”的社會氛圍,吸引更多的外來投資者到貴州投資興業。進一步優化我省的投資環境,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增強服務水平,促進招商引資項目早落地、早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