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反腐“形象人”怎因腐敗落馬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潭市原副市長朱少中案作出二審判決: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因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合并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同時對朱少中受賄犯罪所得贓款151.4875萬元(已減去退還和上交的部分)、非法所得贓款39.7萬元依法予以沒收。(2月9日《人民日報》)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就是這樣一位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貪官曾經是清官的“形象人”。據了解,在案發之前,朱少中一直以“清官”形象出現在眾人面前。還在媒體上發表過題為《反腐倡廉,教育在先》的文章。一段時間,他還獲得了“反腐清官”的贊譽。這又是一名邊喊反腐邊受賄的“雙面貪官”。
孔子云:木訥剛毅,近仁矣;巧言令色,鮮仁矣。法國雨果說:“釋放無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無數黑暗的也是人心。”誠如斯也。表面做得好的,不一定是真正的好。巧言令色之人,也并非就是正直之士。所謂一向滿口“仁義道德”的忠直良善之士,原來卻是“背地腐敗”的奸詐狡猾之徒。這些表面清正廉潔的“清官”,一旦被查出腐敗,對社會和公眾的打擊更大。讓人想到的是那些大談特談“不貪污、不腐敗、不漂浮、不作秀、不忽悠”的清規戒律,在各種公開場合大樹特樹為民、務實、清廉的從政形象,實質上卻是暗地里大肆花天酒地、窮奢極欲,可謂“當面好話說盡,背后壞事做絕”,儼然一副“雙面人格,虛偽人生”的腐敗分子。這樣的現象多了,還有誰相信有多少真正清官的存在?
俗話說得好“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如果真正清正廉潔,就不需要做表面文章來掩飾,也不用刻意地在百姓中去樹立清廉形象。所謂清者自清,是美是丑、是清是貪,自己最清楚,老百姓心中也有數。紙里包不住火,沒有不透風的墻,大談清廉的官員,當腐敗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后,那些自我標榜的所謂清正廉潔便會變成是天大的笑話。
做一個好官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官。“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如果自己內心沒有那一份清正廉潔的堅守,要做到真正的清正廉潔是不可能的。牢記反腐“形象人”落馬的教訓啟示,對每一位干部都有重要意義。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